党员主题日 Party
2013年5月东宝中学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资料
分类:党员主题日发布日期:2013-10-31 19:12:00

湖北省教育厅政风行风建设五项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省教育厅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简化审批。落实“三集中”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集中办理服务性事项,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推进网上审批,建立高效服务窗口。
  二、依法办学。开展“规范办学年”活动,依法依规设置办学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教育活动、加强监督评估,严肃查处违规办学问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规范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自主招生、特殊类型招生、跨区域招生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
  向社会承诺的上述事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湖北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
  三、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四、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六、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违反禁令的,对校长先免职再查处,教师违反禁令的,先停职再查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以上禁令执行情况,对违反禁令者可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投诉。

东宝区教育系统第十四个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争创中国农谷“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时间
  5 月中旬-6 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勤廉典型教育。在今日东宝、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对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全区教育系统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予以报道。对教育系统各类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二)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单位)“一把手”的配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心得体会。
  (三)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权力、资金、项目相对密集领域的重要审批、执法、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进行专题廉政教育,举办廉政承诺签名活动。
  (四)开展教育系统新录用工作人员岗位廉政教育。组织 2012年以来招考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廉政法规教育培训。
  (五)开展干部教师廉洁从教教育。结合教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干部教师进行廉洁从教教育、师德师风教育、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
  (六)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做好拟提拔重用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工作,强化考廉结果运用。
  (七)召开一次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八)开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区教育系统征集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对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选(指廉政公益广告、短信书法绘画摄影等),并向市纪委筹办的《荆门市廉政文化优秀作品集》推荐优秀作品。各校(单位)至少选送一篇作品于5月底报局监察室。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注重创新。在抓好全区统一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学校(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各学校(单位)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学校(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各学校(单位)要积极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动态和经验做法向东宝教育信息网、区教育局监察室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主要特点、效果经验、问题及建议,活动有关图片资料),于 6 月 12 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监察室。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