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知识第二讲(一)
分类:理论学习发布日期:2013-12-05 09:06:00

一、党的基本常识
1、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第二张PPT)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党的指导思想(第三张PPT)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3、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第四张PPT)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4、党的宗旨(第五张PPT)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5、党的纲领(第六张PPT)
   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方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第七张PPT)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
  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纲领,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统一的。

6、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张PPT)
   党员的权利:在党内生活中,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种权利。党员权利是党内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张PPT)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十张PPT)
党员的义务: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章规定的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第十一张PPT)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